武汉传媒学院202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武汉传媒学院前身为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后转设为民办本科院校。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直接使用各省(市、区)级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执行。如生源所在省(市、区)无明确规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艺术类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其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考生投档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优先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录取。
(三)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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