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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首批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部省合建”高校之一。

2026年艺术类招生专业有音乐学、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以及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其中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学、美术学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招生学院为艺术与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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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中,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含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认可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成绩;音乐学专业认可音乐类省级统考成绩。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当年规定为准。对已投档至我校考生,按照“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美术学、音乐学专业按文化成绩占比70%,专业成绩占比3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其中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文化成绩÷生源地高考文化满分×70+专业成绩÷生源地专业统考满分×30;绘画、环境设计(含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文化成绩占比50%,专业成绩占比5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其中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文化成绩÷生源地高考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生源地专业统考满分×50。

以上各专业若综合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与文化成绩均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与文化成绩及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均相同,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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