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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新疆艺术类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

1、“艺术类”本科划分A、B段。

艺术类A段为经教育部批准单独组织艺术类校考的高校(专业)和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专业),设1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报考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A段招生计划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报考计划类型本科二批次分数线、艺术类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高校划定的成绩要求基础上,按照志愿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择优录取。对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5〕7号)中艺术类破格录取办法的,按照招生院校破格录取办法执行。

B段为其他艺术类本科高校(专业),设一个志愿组5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报考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B段招生计划的考生,文化课分数线按不低于报考计划类型理工类本科二批次分数线的75%划定,其中舞蹈类、表演专业文化课分数线按不低于报考计划类型理工类本科二批次分数线的70%划定。

使用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艺术类B段及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50%+专业统考成绩/300×750×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取整。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报考“三校生升高职”艺术类招生计划的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50%+专业统考成绩/300×450×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取整。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戏曲类专业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及普通高校戏曲类专业招生省际联考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省际联考工作的通知》执行,高职(专科)相关戏曲类专业招生参照执行。

2、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

设一个志愿组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