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师范)专业招生计划
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音乐学(师范)专业招生计划

(一)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必须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6年音乐类省级统考,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音乐类(音乐教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录取时使用各省音乐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3)考生参加省级音乐类统考的子科类必须与专业计划表里各省音乐类统考子科类要求一致。我校音乐学专业按照声乐(美声或民族唱法)和器乐(钢琴或西洋管弦乐)专长要求进行培养,其他专长考生不建议报考。
(4)考生必须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音乐类对应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投档原则
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规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艺术类综合成绩折算方式会有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三)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该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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