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26年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26年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规范招生行为,确保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70

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职业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剑江大道中段5号(邮政编码:558000)

第三条学校以师范教育为主,稳步发展非师范教育;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职业本科为辅,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主任,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七条学校2026年本科及本科预科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实际下达数为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请登录学校招生网查看或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八条 “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计划,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意大利佛罗伦萨自由美术学院合作举办产品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实行“3+1”培养模式,学生前三年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进行学习,顺利完成前三年规定的学业标准且英语语言能力达到规定要求(雅思成绩6.0分或通过佛罗伦萨自由美术学院组织的语言能力测试)的,第四年赴意大利佛罗伦萨自由美术学院学习一年,学分互认、互换。学生完成规定学业后,可同时获得黔南民族师范学院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产品设计本科毕业证书和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及意大利佛罗伦萨自由美术学院颁发的设计一级学位证书。如学生未赴意方学习,可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继续完成第四年规定的学业,达到学业要求者,获得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产品设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录取说明:该专业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第九条化工智能制造工程技术(270202)、智慧农业技术(210103)属于职业本科专业,化工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专业授工学学位,智慧农业技术授农学学位。

第十条本科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少数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仅招收省内少数民族考生。

第四章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以及本章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严格实施“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和“三十个不得”等纪律规定,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二条学校提档比例为10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进档考生,按照其高考改革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实施相关规定,同时参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对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即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考生分数相同时,按考生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少数民族预科按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大类录取,进校一年后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成绩将采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对艺术类、体育类进档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五条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录取均无民族和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少数民族民汉双语班。我校少数民族民汉双语班必须是参加贵州省世居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并达到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报考,再按照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进行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为一年制预科,完成一年预科学习,考试合格后,按照我校相关规定升转到我校相应专业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少数民族预科就读地点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独山校区(贵州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

第十七条部分专业报考要求:

第一类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考生语文成绩不得低于单科总分的60%。

第二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考生数学成绩不得低于单科总分的50%。

第三类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且参加英语口试并成绩合格。日语专业高考不限外语语种,且不用参加口试。

第四类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入学后公共外语必修课程开设大学英语或大学日语。

第五类师范类、舞蹈学、旅游管理类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且肢体和面部无明显缺陷。

第六类体育类专业要求考生身体无残疾,且男生身高达167cm及以上,女生身高达157cm及以上。

第七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发音器官疾病,无色盲。

第八类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或“X”形腿;男生净身高173cm~186cm,女生净身高163cm~175cm;无色弱、夜盲、弱视和视野异常,无影响视力功能的疾病、手术或者创伤后遗症,每眼裸眼或戴镜视力(C字表)应当达到0.5及以上;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生身体要求须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0号)的相关规定,此规则体检项目与高考体检重合的部分以高考体检为报考依据,对高考体检未涉及的项目,考生须自行检测。

第十八条其他专业限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学校招生章程,全面了解学校相关专业对身体条件等方面的要求,如因误填、错填而未被投档或被学校退档,其后果自负。

第五章学费、住宿费

第十九条学校各专业收费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六章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奖、勤、助、补、减、贷”六位一体的保障型资助与发展型资助相结合的联动助学体系。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我校资助体系的主要内容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专业奖学金、社会资助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新生报到及复查

第二十一条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按要求到指定学院报到。未经学校批准,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2周内未到校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新生报到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办法》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艺术、体育类专业组织专业复测,在复查复测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确定为不合格的,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八章毕业文凭

第二十三条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通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或者修满相应学分,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学校授权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0854-8737019(兼传真)

监督电话:中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0854-8737596

学院网址:https://www.sgmtu.edu.cn

电子信箱:qnsyzjc sgmtu.edu.cn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26年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等您坐沙发呢!

发表评论

您必须 [ 登录 ] 才能发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