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有关政策
一、什么是公费师范生
公费师范生是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的简称,考生无需专门申请资格,填报志愿时无生源地限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免交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公费师范生须成绩合格,毕业后到协议确定的地方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2026年在我省招生的国家公费师范生招生院校有: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院校有:河北师范大学、唐山师范学院、沧州师范学院、衡水学院、邯郸学院。具体招生院校以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特别提醒:考生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公费师范生须按要求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服务期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未履行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具体事宜请考生向招生院校咨询。
2024年起,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开展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不含优师专项),培养目标为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结合本科前三年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对学生进行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综合考核,取得学校推免资格并达到学校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的可推免录取至本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于本科第四年开始硕士课程先修学习。退出公费师范生培养的学生,不再具有申请推免资格。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定向地(市)中小学任教(不能在省会城市主城区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研究生一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部属师范大学根据公费师范生本科以来的综合考核结果进行排序。公费师范生按排序在录取当年公布的生源所在省份相关专业履约任教地(市)范围内进行选择,经就读高校确认,在《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中补充履约任教地(市)信息。履约任教地(市)数量小于部属师范大学分专业培养数,每个地(市)应至少落实1个编制岗位;履约任教地(市)数量大于部属师范大学分专业培养数,由师范生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在各地(市)范围内自主确定,每名师范生应确定不同的地(市)。
二、什么是优师专项计划
优师专项计划属于公费师范生范畴,是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定向培养教师的专项计划,面向全省招生,分为国家优师专项(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承担)和地方优师专项(河北师范大学和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承担),面向我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就业。考生被优师专项计划录取后须签订协议,具体事宜请考生向招生院校咨询。
三、公费师范生和优师专项计划的区别
优师专项计划面向我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小学就业。公费师范生则由设区市有关部门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择优、就近、急需”的原则落实工作岗位。
四、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志愿填报
普通类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单列院校代号,院校名称后单独标注“公费师范生”或“优师专项”,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B段,实行平行志愿,设集中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96个志愿,与免费医学定向生、国家专项计划同批一起填报,同批一起录取。
艺术、体育、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的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安排在相应类别和批次。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最新政策为准。
温馨提示:本站部分资讯、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渠道,所载信息仅供交流参考,不构成任何建议。相关权威信息请以官方发布内容为准。本站尽力保障信息准确性,但不对内容的完整性、时效性作绝对保证,如内容存在疏漏、侵权等问题,可联系我们及时处理。访问及使用本站内容产生的相关风险,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