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四川省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设计学类文化批次控制线30分(...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江苏省艺术类(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音乐表演专业)统考考生,遵循江苏省有关艺术类的投档分构成办法录取(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之和进行排序(如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专业总分、文化总分、语文分数、数学分数、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使用生源地省级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执行生源地省份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在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规定的...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学校只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报考资格的考生;学校录取的考生需文化课高考...
艺术(美术)类录取规则:我校只录取省级美术类统(联)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实行顺序志愿...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对于环境设计专业,我校只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报考资格的考生,并且需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的专业志愿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
艺术类录取原则: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符合要求,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报考资格,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及专业安排原则:(一)学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均面向江苏省招生,采用江苏省专业统考成绩。(二)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以下表述为“专业分达到...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进档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使用生源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按照投档分,从高分...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认可各省(区、市)美术专业统(联)考成绩,一般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设计类考生在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我校不组织单独考试)和文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控制线的...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进档考生如投档分相同,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
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进档的艺术类考生,...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以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高考文化分和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1.统考专业录取原则:视觉传达设计、产品...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广编类、播音类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中,音乐类、美术类、广编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