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一、四川省内: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我校美术与设计类专...
艺术类专业的特殊要求:(一) 学校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按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学校在录取时将...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学校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设计和美术学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器乐方向)、舞...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学校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按文理综合或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该专业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学校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按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一)我校艺术类专业包括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音乐、舞蹈、美术、编导等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均采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各...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专业考试要求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漫画...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
艺术类专业面向江西省以外省份招生录取原则: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江西省以外招生省份的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前提条件:政治思想和体检达标,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排序时不分文理(当地...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1.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学校执行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实行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我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音乐学专业、舞蹈学专业、美术学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书法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一)美术学、艺术设计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认可省统考成绩的省份,按生源省的投档规则执行录取,若生源省无投档规则即按江西省投档...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以下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同考生生源省规定的投档规则,按照生源省艺术类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未作出明确规定的,...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学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类)录取,无志愿级差。1.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身高1.60米(含)以上。(一)湖北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