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录取原则:(一)在我校投放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市、自治区)进行艺术类专业招生时,均使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统...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在高考文化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1)面向广东省的艺术类(含美术类、音...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录取,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术科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1)面向广东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音乐类、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
艺术类录取原则:所有艺术专业科目不限。各省统考所涉及到的专业,必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其他各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
录取规则:凡报考本校本科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分数线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执行。1.术科成绩的使用报考美术学、设计...
艺术类统考专业: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统考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专业课有组织校考的省份,优先承认我校校考成绩,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志愿清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从...
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分档及录取原则: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含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录取,在高考文化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1)...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录取,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超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⑴我校部分专业在部分省份组织了校考。涉及校考的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校考且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
专业考试:报考美术与设计类、音乐学、表演、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一考试。山西、湖南、贵州三个省份的考生报考学校音乐学专业,...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一、四川省内: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我校美术与设计类专...
艺术类专业的特殊要求:(一) 学校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按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学校在录取时将...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学校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设计和美术学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器乐方向)、舞...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学校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按文理综合或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该专业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