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学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类)录取,无志愿级差。1.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身高1.60米(含)以上。(一)湖北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美术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报考本校艺术类专业(设计学类、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舞蹈学)考生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省专业统考,其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艺术类各专业招生专成绩采用各省(区、市)统(联)考成绩。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规定的分数控制线。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我校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工艺美术专业)、绘画、动画、摄影、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录取时,在省...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考生需要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线。1.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按照投档成绩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按照考生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的投档模式确定原则,在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划定的相...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如下:凡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所在省(区、市)统考美术类专业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美术类本科控制分数...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我校使用生源省(区、市)统考或联考成绩,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1、音乐表演专业进档考生根据...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1、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影美术方向)、摄影、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漫画等专业使用当地美术...
艺术类专业录取及专业安排:(一)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使用各生源省统考或联考成绩。(二)美术类...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音乐类、舞蹈类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专业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仍相同时,依次按照语...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我校使用生源地省统考或校级联考专业成绩。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录取规则: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①文化课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使...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各省(区、市)报考我校“音乐学”、“美术学”、“绘画”和“艺术与科技”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可各省(区、市)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使用生源地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
艺术类录取原则: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使用山西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2.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使用山...